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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我们的那个冬天

冰梓沐 著

安沫沫 属于我们的那个冬天 林远乔 现代言情

现代言情小说《属于我们的那个冬天》震撼来袭,此文是作者“冰梓沐”的精编之作,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安沫沫林远乔,小说中具体讲述了:”我突然之间把话说得这么直白,连程琳琳也有点儿扛不住。良久,余子晴说:“沫沫,你有男朋友吗?”当时我和林远乔正打得火热,骤然之下让我承认这事有点儿难为情。我梗着脖子说:“我……有。\"余子晴淡淡地笑了,她眼底的泪痣当真很美,忽而有一种决绝的风采...

来源:番茄小说   主角: 安沫沫林远乔   更新: 2022-11-27 22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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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门小说《属于我们的那个冬天》是作者“冰梓沐”倾心创作,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。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安沫沫林远乔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今天晚上还没有开工呢 ,助理冲上来说有人来砸场,让我过去看一眼我二话不说,从酒窖里拎起一瓶拉菲就火速冲向24楼贵宾间 想来我们(东宫)也是数一数二的地方,东宫打开门做生意场子大,开得也就大,就因为这样 砸场的人也就很多 不过今天我心里有点儿着慌,果不其然 ,今天几位大爷都不是好惹的主儿 还未靠近呢, 我就听见他们大声嚷嚷着要换一间总统套房,要最好的酒、要最好的场子 东宫不是紫禁城里头那个...

第4章 男人就是容易变心

过后,我和程琳琳把余子晴带去了咖啡厅。她居然还能够面不改色地喝咖啡,还不忘加奶加糖,用小汤勺轻轻搅拌,我和程琳琳一致认为她的心理素质实在够强悍。

子晴学姐啜了一口咖啡,才说:“今天的事情,谢谢你替我解围啊。”

我和程琳琳面面相觑,我肥着胆子问:“子晴学姐,今天那人说的……是不是真的?”

她叹了口气,反而问我:“今天你不是说了吗?做错事的都是男人,何苦为难女人呢?”

“这么说,是真的喽?”我心里突突地跳,突然间觉得为这件事情出头有点儿羞愧,“子晴学姐,我今天站在你这边,不是因为觉得你做得对,而是因为我把你当我姐,但我也不希望我姐姐是一个喜欢撬人墙脚的女孩子。”

我突然之间把话说得这么直白,连程琳琳也有点儿扛不住。良久,余子晴说:“沫沫,你有男朋友吗?”

当时我和林远乔正打得火热,骤然之下让我承认这事有点儿难为情。我梗着脖子说:“我……有。”

余子晴淡淡地笑了,她眼底的泪痣当真很美,忽而有一种决绝的风采。

她说:“沫沫,永远不要太相信男人,他们都是容易变心的家伙。”

当时我就很想说,就算天底下的男人都变心了,林远乔也决然不会背叛我,做伤害我的事情。因为他是那么爱我,连程琳琳都说,他爱我爱得写在脸上,就怕全世界不知道似的。

我说:“你会和那个男人分手吗?”

“当然。”她叹了口气,挽起包包对我说,“沫沫,我先走了希望你永远像今天这样思想干净,不掺任何杂质。”

余子晴走后,程琳琳说:“你学姐也挺高深莫测的,简直一世外高人啊。”

我想说,其实子晴学姐真的长得挺漂亮的,还被戏称为外院之花,追求她的男人用一车子都载不完,能从寝室门口排到学校门口去。她的男朋友也走马灯似的换,关于她的闲言碎语,我偶有听闻但总是因为她对我的好而忽略了。但是经过今天的事情之后,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好像一下子坍塌掉,不复存在了一样。

“我想我以后会对她敬而远之,或许是我太吹毛求疵了吧。”我叹气,“琳琳,你说男人真的不可以相信吗?”

“不知道啊,不过我爸妈就挺好的。你不也觉得林远乔不会背叛你吗?”

程琳琳话还没说完呢,我的手机就响了。林远乔的信息如约而至:沫沫,听说你和人打架了,伤得严重吗?

这件事情当然也瞒不过林远乔。

当天晚上,他牵着我的手,看着我手上被玻璃碴划伤的地方,默默不语。我只能把事情一五一十跟他讲了。

他怒气冲冲地对我说:“你傻啊?对方那么多人,还拿着刀子,你怎么能拿着啤酒瓶子乱来呢,划伤自己多不值当啊!”

我还逞强,不敢对他说不知道对方带了美工刀的事,倔强道:“我一身正气嘛,觉得横竖都不能让她们在我眼皮底下欺负我的好朋友。”

林远乔盯着我看了一会儿。

我觉得他似乎识破我心里的胆战了,我没有告诉任何人,其实当时我拿着啤酒瓶子的手都在发抖,手指发凉,腿也是软的。

林远乔还盯着我看,我“哇”的一下就哭了。

他摸摸我的头,用宠溺的口吻说:“有勇气打别人,怎么还哭了?”

我说:“当时我脑海里一片空白,完全不知道害怕,现在才害怕啊!”

他失笑,假装很认真地想了半天,然后说:“不怕不怕啊,我保护你啊。”

我叉腰对他说:“那是必须的,你不保护我还能保护谁?”后来如果再让我说这么矫情的话,我想我大概连胆汁都要呕出来了。可是恋爱中的人,仿佛就有某种魔力似的,说情话毫不留情。也不觉得愧疚,仿佛就应该是这样才对。当时的我很无耻,觉得林远乔理所应当地爱着我保护我,所以我理所应当地接受着他对我的好,但要他接受我全部的坏。

我一错再错,后来才发现我错得离谱,错得把林远乔拱手让了出去。

可当时林远乔真的就照单全收我的无耻,捏捏我的脸说:“好,你说什么都答应你。”

说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事,我托腮陷入了回忆:“远乔,你知道吗?我小的时候陪我爸妈去赴宴,结果对方硬是要让我妈赏脸喝酒。我当时才六岁,猛地一下站了起来,拍拍胸脯说我替我妈喝还真的把整整一杯酒给喝光了。

林远乔捏捏我的鼻子,总结说:“为朋友拼命,为妈妈拼命

沫沫,你什么时候能为我拼命呢?”

我陷入了思索,可不等我回答,林远乔又自问自答说:“希望

永远不会有沫沫为我拼命的那天。”

我也觉得是,又说:“那你会为我拼命吗?”

他很认真地看着我:“当然了,你是我的女王啊。”

女王这个称呼还是我强迫了他无数次,他才改的口。没想到今天晚上他居然顺溜地说了出来,我有点儿感动,越发大胆地做无耻的要求,我说:“那我想吃南街上的炸豆腐,还想吃北街的杏仁西米露,好不好?”

林远乔不假思索地说:“好,沫沫,你在这里等着,我去给你打包过来。你先看会儿书,我马上就回来。”

南街和北街距离很远,当时学校里头没有车,林远乔只能步行去买,这要求的为难程度大概和木兰的“东市买骏马,西市买鞍鞯,南市买辔头,北市买长鞭”差不多,但当时我也心安理得地接受了。

在林远乔动身之前,我朝他勾勾小指头:“过来,女王赏你点儿东西。”说完,嘟起嘴。

他俯身亲吻了我的唇,嘴里有好闻的薄荷味道。一如他给我的感觉,清新干净,像余子晴说的那样,林远乔在我心目中,就是一个不掺杂任何杂质的人。

在那一刻,余子晴对我说的“男人都是容易变心的家伙”这个论调在我脑海里灰飞烟灭了。我想直到世界末日那一天,林远乔也不会对我变心的。他追求我花了天大的力气,爱我爱得痴迷,我于他而言就像女王一样,只消我勾一勾小指头,他就会屁滚尿流地过来我身边,不顾一切地对我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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